分析實驗安全守則
1. 修習實驗及請假規定:
(1) 未修習「分析化學」課程者,不得先修實驗。
(2) 修課學生須於開始上課二週內,填妥「學生實驗室安全守則暨上課證」交予助教。
(3) 實驗課應準時至實驗室報到。
(4) 遲到20分鐘者扣總分2分,遲到超過一小時者以曠課一次論並扣總分10分,實驗中途不得任意離開。
(5) 實驗課除病假外,一律事先出具相關證明,經助教同意後,始可請假。未請假而無故未到者,以曠課論。
(6) 曠課三次者,該學期實驗成績0分。
(7) 曠課或請假後,由助教安排於當週至其他實驗班補作實驗。
2. 預習報告:
進入實驗室前,應先充份預習並瞭解實驗內容,並完成預習報告之書寫,按照規定繳交(遵循第一堂課助教之相關規範);預習報告的內容包括:
(1) 目的:簡述當次實驗之目的。
(2) 原理:簡述實驗所應用之原理及化學反應式。
(3) 藥品:進行化學實驗前,應清楚瞭解所將使用之化學試藥的物理與化學性質,以及是否具有毒性或危害性。相關知識可查閱“The Merck Index” 或物質安全資料表(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,MSDS)。
(4) 步驟:以簡單清楚的流程圖表示。
3. 實驗紀錄:
實驗課程中,應將實驗時實際進行之方式、反應過程之顏色、沉澱、吸熱放熱等的變化及實驗數據,詳細記錄於A4單線本,實驗結束時,交助教批閱確認。
4. 實驗報告:
(1) 實驗課後,學生應完成實驗數據之計算處理。將數據處理、計算過程、計算結果、誤差檢討、問題與討論及實驗心得等,書寫成實驗結果報告。
(2) 學生應將所寫成之實驗結果報告與實驗預習報告及實驗紀錄等,整理裝訂成為一份實驗報告,封面載明系別、姓名、學號、實驗名稱及實驗日期,繳交與助教。
(3) 每位學生均應各自繳交一份實驗報告,不得二人合交一份報告。
(4) 遲交報告者每遲一天扣該報告成績十分至零分為止。
6. 實驗安全規定:
(1) 實驗室為嚴肅工作之場所,為維護大家的安全,不得於實驗室內嘻笑怒罵、抽煙、喝飲料、吃東西及嚼口香糖,並且行動電話必須關機。
(2) 實驗課必戴安全護目鏡保護眼睛(禁戴隱形眼鏡及太陽眼鏡)。實驗中不可取下護目鏡,每取下一次,扣精神成績總分10分。
(3) 實驗課中需穿全棉質實驗衣,著長褲(長度至腳踝,不可穿七分褲或九分褲,禁穿褲襪),長髮應束紮起,以免髮膚觸及藥品。
(4) 實驗課應穿包腳鞋,不得穿拖鞋、涼鞋或高跟鞋。
(5) 未依安全規定未穿著實驗衣或未戴安全護目鏡者,將被驅離實驗室,不得進行實驗,該堂課以曠課一次論。
(6) 須依照實驗課本用量拿取藥品,以免浪費而增加環境污染。秤量紙、藥品及手套請適量取用,不可浪費,增加污染。
(7) 不可從實驗室中攜出任何儀器設備及藥品。
(8) 不可用書本等紙張擋風或墊高任何加熱裝置,以避免著火。
(9) 嚴禁學生自行調動烘箱溫度,避免溫度過高造成燙傷。
(10) 實驗中遇有意外事件發生,應迅速、鎮靜地處理,並立刻報告助教。
(11) 實驗結束後,須清理實驗桌並將儀器歸位,同時洗淨雙手,方可離去。離開後若經檢查實驗桌不清潔者,每次扣總分5分。
(12) 學生需熟悉實驗室中各種安全設施(如:滅火器、滅火砂、滅火毯、化學吸附劑、沖眼及緊急沖水設備、急救箱等等)之位置及使用方法,並瞭解安全逃生門位置與實驗室緊急疏散動線。
7. 實驗廢棄物處理:
(1) 廢棄處理侵蝕性的物質時,請確認手套是否戴好。
(2) 固體廢棄物(如玻璃、紙屑、火柴等)不得丟入水槽內,以免水管阻塞。
(3) 破碎玻璃器皿應置於特定之回收紙箱內,避免清理工作人員割傷。
(4) 使用玻璃棒攪拌溶液,不可將溫度計當攪拌棒使用。
(5) 若水銀溫度計破損(汞蒸氣有毒)應報告助教特別處理。
(6) 應回收處理之含重金屬或有機溶劑廢液,須收集後倒入指定之廢液回收桶內,不得傾倒於水槽。
(7) 多餘之酸鹼液應先予以中和或加水稀釋後再倒入水槽,以避免腐蝕水槽、排水管及污染環境。
8. 輪值的值日生應:
(1) 協助分發當日使用之儀器或藥品。
(2) 實驗結束後須清理公共區域、黑板、天平與講桌,打掃天平室、實驗室與走廊,檢查各桌面的電源線是否拔除,處理垃圾,並清點當日所分發之儀器與藥品。